索引号 | 000014349/2020-25667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州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周凤春等4位委员提出《关于申请接雷山提香村—台江交密村翁密自然寨生产生活便道的建议》的答复 |
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州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周凤春等4位委员提出《关于申请接 雷山提香村—台江交密村翁密自然寨生产 生活便道的建议》的答复 雷公保议复字〔2018〕1号 周凤春等4委员: 您们在州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申请接雷山提香村—台江交密村翁密自然寨生产生活便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组织人员深入调查,雷山县方祥乡提香村桃香自然寨与台江县南宫镇交密村翁密自然寨相距约4公里的路程没有公路连通。一旦连通,将极大改善方祥、提香、石灰、翁密、交密等村寨群众的出行条件,解决邻村走亲访友和一些农村物资商品的交易,同时,也能促进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台江翁密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业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促进作用。 2014年11月,我局委托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的《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2015-2025年)》已于2015年4月13日获国家林业局批复。《总规》“第6章 重点建设工程”的“6.1.4 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已将连接雷山方祥至台江南宫的公路通道(即水寨—提香—石灰河)列为防火通道规划内容之一,全长约7公里,且在实验区范围(即二级保护林地)内。根据《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要交通部门拟提出申请立项,省、州发改部门审批并办理林地征占用等相关审批手续后,即可实施建设。 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